- 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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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宝绝对是计划外的,我已经37岁了,老大才1岁半,既然来了,我就肯定留下这个孩子
可是刚刚因为生老大而不得不离开工作4年的500强企业的我,刚刚换了工作,刚刚想大干一场挣钱弥补损失,一下子又遇到了外国老板的白眼。他觉得我生二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直接让秘书招聘我的替代者了,换句话说,我的新工作在短短半年后又一次被终结了
我承认我没有指标,我愿意接受来自计生委的罚款等一系列问题,但是作为企业他真的有权利就这么让我离开吗?我很不甘心,在国外这种情况很多,而这个美国老板居然活学活用的在中国这样欺负自己的员工
先不说我在公司创建之初立下汗马功劳(公司刚启动,所有的关系和注册都是我一个人搞定的,用自己的资源为公司做了很多事情),就这样被不明不白的踢出局难道我真的没有办法反击吗?
有哪位姐妹有类似情况分享一下给我出出注意,我现在怀孕两个月,还在保胎中,每天都硬撑着上班,居然还遇到这样的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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