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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weetcat0902 于 2013-3-1 09: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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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爱研究,研究了很久,搜了好多资料,也咨询了计生专业人士的相关政策,特为大家普及一下:(下面这些也是从网上查来了,)
7 W$ ^; p+ `4 U. C( q& h6 D1. 关于离婚后,孩子随男方,女方能否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怀孕为由再生育一孩?答:可以生育,但需交4倍的社会抚养费。不离婚超生是6倍。但若复婚,需补缴,且算超生。
/ e7 J% I8 t& @7 x, V1 c2. 关于再婚夫妻双方各生育有一孩,但均随前夫或前妻,能否再生育一孩?答:各省政策不一。广东:若再婚夫妻双方的子女判归何方,在第一次协议或判决时已确定归前夫或前妻,再婚家庭中无小孩,可再生育一孩。若非第一次协议,而是之后变更的,则不能生育。四川:生育权每人只有一次,再婚夫妻双方各生育有一孩,则不能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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