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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r!ncess° 于 2011-12-2 16:23 编辑
气死人了,我们这个公司人事部说话跟放屁一样,一会那样一会这样。之前休的时候说正规的产前检查都可以按带薪休假算,再说我也都有医院检查的各项单据什么的,现在忽然的又变了,说只能休半天,八个月以上休一天也不两天,我说那你把规定给我,和我说没有规定,就口头说,还说这是按劳动法走的,我查了下劳动法,具体能休几天根本就没有说。
劳动法如下: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话说我们还是天津市非常大的一家公司,规模不比天士力小,还这么不正规吗?我就邪门了,人事部天天在那坐着想变就变,要个规定还没有,没有你说什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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