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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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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20:46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有关芭纳芘幼学园无证经营一事的公开信

现有天津印艺通制版印刷公司于2010年10月1日与清大瀚苑教育咨询公司签订《联营协议》共同开办幼儿园。协议上明确规定由清大瀚苑公司负责办理幼儿园办学经营的合法手续。遗憾的是,至今我司仍未见到清大瀚苑公司出示过有关主管教育部门批示的办学许可等合法的经营手续,我司也多次反对清大瀚苑公司单方面非法招生幼儿的违法行为。
现今,区教育局,工商,公安,消防,综合管理等执法部门严厉要求芭纳芘幼学园停业整顿,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非法经营。
为此,我司表示一定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经营管理规定,向广大家长和适龄幼童家长公开此情况,希望各位慎重办理入园手续,已入园的请妥善办理相关退园手续,给大家造成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天津印艺通制版印刷公司
20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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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纳芘国际幼学园给予的回应:
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


益北律函(2011)第291
关于天津印艺通制版印刷有限公司故意捏造事实侵犯天津清大瀚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名誉权的律师函
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现就天津印艺通制版印刷有限公司(下称“印艺通公司”)故意捏造事实侵犯天津清大瀚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清大瀚苑公司”)名誉权一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调查:
印艺通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在清大瀚苑公司经营的芭纳芘幼儿园附近以公开信等名义,捏造清大瀚苑公司无证经营等事实,给清大瀚苑公司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以及严重的经济损失,致使清大瀚苑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印艺通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针对侵权事实,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现本所律师郑重函告:
1、印艺通公司应立即停止对清大瀚苑公司的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本所律师将受权依法向人民法院对印艺通公司提起诉讼,追究印艺通公司的侵权责任。
特此函告!


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永民
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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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纳芘国际幼学园的回应:

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
                                益北律函(2011)第291号
关于天津印艺通制版印刷有限公司故意捏造事实侵犯天津清大瀚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名誉权的律师函
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现就天津印艺通制版印刷有限公司(下称“印艺通公司”)故意捏造事实侵犯天津清大瀚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清大瀚苑公司”)名誉权一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调查:
印艺通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在清大瀚苑公司经营的芭纳芘幼儿园附近以公开信等名义,捏造清大瀚苑公司无证经营等事实,给清大瀚苑公司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以及严重的经济损失,致使清大瀚苑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印艺通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针对侵权事实,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现本所律师郑重函告:
1、印艺通公司应立即停止对清大瀚苑公司的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本所律师将受权依法向人民法院对印艺通公司提起诉讼,追究印艺通公司的侵权责任。

特此函告!
                                     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永民
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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