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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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下面还有一贴,我也粘过来供大家参考。
市里关于小学入学的通知规定里(具有法律效应)根本没有一个房子只能在规定期限里上一个孩子的规定,如果有这样的事,也是个冷棒子的学校造出来的。
假如有一位老人(60多岁)有两个孩子(30多岁),这两个孩子又各自有一个适龄儿童(7岁左右)上学,那么这两个儿童都能上同一所学校上学,这不就是规定中的随四老这一条吗?有问题吗。
假如这位老人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又生了2个孩子(可以是双胞胎,也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2个(比如一方有残疾,符合规定还可再要一个)),难道要让这一个妈奔波于两所学校吗,这本身就不符合就进入学的原则吗,而且房本齐全,户口齐全,你要把我的孩子撵到哪里去,撵到一个没有相关房本没有相关户口的学校吗,大家想想这合理吗?
如果这位老人的孙子、孙女上学后的第二年把房子卖给了我,而我呢,原来没有房子,或者把原来的房子卖了,等我的孩子转过年来你不让我上这个学校,你让我上哪里呀,其它地方我没房子,没户口,难道别的学校就能收留我吗,你是在暗示收留我的学校很差吗,你这不是明摆着违反小学就进入学的原则和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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