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49 | 浏览: 13941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08-09-21 
帖子
856 
回复 winneyun 的帖子

这双方父母一家一半,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又不是没掏,所以不要想这么多
million

大 本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2011-05-10 
帖子
2440 
回复 杯光烛影 的帖子

不对。我年前刚买了套私产。房主如果已婚,房本就只一个人名字,就要求过户时文件上得有配偶亲笔签字,还有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而且房管局还会留下复印件备案!就是防着已婚人士一方卖房,到时打不清的罗圈架。
辰辰妈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宝宝生日
2012-06-25 
帖子
3756 
回复  我爱玄烨 的帖子

  我刚办完的过户,在打协议阶段,根本不要配偶的任何原件,也不需要配偶签字。在过户阶段,进件程序主要是审查买方的原件,只要求卖方本人签字、拍照,不需要卖方配偶的原件和签字,只是在进行有二套或过两年要交个所税的时候,才审查卖方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但是也不需要配偶到场签字。    这是南开区的做法,其他区就不知道了。

million

大 本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2011-05-10 
帖子
2440 
本帖最后由  我爱玄烨 于 2015-6-19 14:02 编辑

回复 杯光烛影 的帖子

  我是去年12月中旬在河西房管局交易的二手私产房。全款,过户时,卖主老婆特意过来送的身份证。还有签字,中间她还要回公司上班,所以当时她还特意问,还有嘛事需要她的,确认没有她才走人的。  打买卖协议前,审件,卖方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都要提交原件。

million

大 本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2011-05-10 
帖子
2440 
回复 19850131 的帖子

需要本人到场的。像过户时,买卖双方都要在摄相头那照相。虽然像亲说的有可能顾个人假的。但除了验DNA,真的没法立马证明就是本人。但让照相,就是为了有据可查。省得到时罗罗钢。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宝宝生日
2009-01-01 
帖子
3346 
当然两个人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宝宝生日
2012-11-16 
帖子
1627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宝宝生日
 
帖子
其实没必要写两个人的
来自[妈妈网iPhone版]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帖子
婚后无所谓了
来自[妈妈网iPhone版]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帖子
29 
回复 winneyun 的帖子
回复 杯光烛影 的帖子

  嗯,谢谢。我只想了共同财产对半的问题,没想到卖房的问题。哎,也是犹 ...

既然有念头,就必需写两人名字,免得以后后悔
来自[妈妈网iPhone版]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房本上写两人的名字有什么作用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