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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街吃饭,结账时发现墙上贴有“小偷”的照片和身份证号,市民刘先生觉得此举不妥。律师称,餐馆此举涉嫌侵权。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刘先生反映的“老街烧烤”,看到收银台旁边的墙上贴了一张A4纸,上面写着“请注意小偷、扒手,提醒顾客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纸上还有15个人的头像,下方还写了姓名、身份证号。记者注意到,这是一张复印件,由于是黑白的,人物头像并不是很清晰。
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这张纸已贴了一个多月,“当时有人来,要求贴上去,想着可以提醒顾客,就贴了”。该工作人员称,其他的餐馆也贴了。记者随后在周边几家餐馆探访,发现有一家没有张贴,其他几家也都贴在收银台处,还有一家贴在洗碗间。
不过,这些纸张下方都没有盖章,不知道是谁要求贴的。对此,有的餐馆称是物业要求的,还有的说是警方要求的。记者找到汉街物业公司,企划部员工称,他们主要负责商家推广,这种纸张不是他们要求贴的。
对此,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娟表示,餐馆张贴这样的提示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如果没有证据或有关部门的认定,就擅自张贴,就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或隐私权。吴娟律师称,餐馆可以使用“提醒用餐客人,警惕小偷盗窃”的标语或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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