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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j803340@163.co 于 2010-12-5 23:34 发表
因为房子是他爸爸的,其他我们除了一辆车也没几万块钱,他爸妈现在都不管了,怎么找他赔偿也没用了。
今天搞清楚了小三的真面目,她是川府小区附近的第37幼的老师,叫于佳,出生于1981年1月30日。家住南江里16号楼。 ...
她离婚不要孩子?他爸妈也是离婚的?呵呵!那他们一定会有个“好下场”!
姐们儿,你一定要照顾好孩子,不能把孩子留给他,争取到你应得的财产。
至于恨不恨,我觉得活在仇恨中会很累,要是把孩子也卷进来,那就跟不好了。你不要带着仇恨跟孩子讲这些,要心平气和的跟他讲这件事,“爸爸不要我们啦!爸爸跟那个狐狸精过啦!”这话对孩子的伤害特别大,甚至会影响终生。要让孩子知道这件事,但是不要带着愤怒或者哭哭啼啼的讲。
还有就是,这时候离开这样的人是你的福气,孩子还小,有些事情他还不懂,对他的生活影响不会很大。要是大了以后出这事,那孩子的生活和学习都会受到很大的伤害!
带孩子,你会很辛苦,但没办法,这你是必须面对的,但不要总是哀怨,坚强乐观,越活越年轻,越活跃漂亮,让那个混蛋再看到你时,觉得自己很失败,你离开他竟然活得这么好,这么美!是他无能失去了你这样的好媳妇!不要愤怒,不要哀怨,冷静和笑傲的眼神对他自尊的杀伤力最大,那个狐狸精也一样!你哭你怨,他们才高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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