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其郁闷的事让我遇到了。 半个月前我朋友告诉我,我家宝宝的照片在聚划算上,还问我是否是在天津儿时备忘录摄影照过相,我明确的告诉他,没有,并看了她发来的网站链接,上面有很多宝宝的照片,其中就有我家的宝宝在大自然照的艺术照,我很是气愤。 鉴于这些问题,我联系了大自然(这张照片是三年多前我们在大自然拍的模特样片,只有他们有底片)将我的问题反映给了她。客户xj说,可以再照一套给宝宝,作为赔偿。我坚决不同意,要求将照片删除,她说这就是帮忙,能不能删就不一定了。她说随后给我消息,而且已在强调这是帮忙的事,就这样反反复复过了2周,到现在还是没有结果。 大自然在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将宝宝的照片透露,一点专业的素养和道德都没有。他们不仅欺骗了大自然的客户,而且还再继续欺骗其他的客户。这种行为已经是违法行为。肖像法中,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而利用其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装饰橱窗等,就应当认定是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公民不仅可以要求商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可以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他们根本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和恶劣的后果,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违法。他们这样随便透露宝宝的照片信息,易让不法分子搜寻、比对、拼凑出孩子的具体样貌、家庭住址、就读学校等,留下安全隐患。 劝告天津的家长,不要再去大自然照片,他们这样的行为,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也对宝宝留下了安全的隐患。这种不仅不将客户的信息保密,还随意透露的恶劣行为,我们将坚决的反对,希望大家都来支持。抵制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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