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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8:41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慢羊羊@tj 于 2013-3-7 08:56 编辑

越秀法院程秀建法官为网友解答“国五条”:打官司假离婚避20%卖房税不靠谱  ■新快报记者 李海强 通讯员 赵璐璐
  近日楼市的国五条细则出台,其中“出售房产征税按转让所得的20%”的规定饱受争议。这几天网上出现了很多“避税”窍门,它们到底靠不靠谱?昨日,越秀区法院民三庭资深法官程秀建在新浪网做客“微访谈”,称打官司、假离婚等招数不靠谱。
  1.双方打官司过户?

  法官:可能被判合同无效
  “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程秀建:这样做的风险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比较大。一旦法院经过审查认定双方的借款行为不真实或为规避税费,很可能会判决合同无效。那么,买方已付的购房款就处于卖方控制之下。而且新《民事诉讼法》对恶意诉讼的强制措施规定比较严格。这样的风险不值得冒。
  2.离婚结婚玩两遍?

  法官:违反基本道德伦理
  “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程秀建:根据我国民法关于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要求,民事活动应基于维持公序、保持善良风俗的基础之上进行。如果为规避一项税费而不惜离婚、再娶、再离、再婚,且不论这一行为本身对于基本道德伦理的违反,任何一个环节的不正常衔接,影响的将是两个家庭的幸福生活。如果有人坚持走这样一条道路,我个人不想作更多评论。
  3.离婚售房再复婚?
    法官:当心有人假戏真做
  “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还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
  程秀建:因交易房产而办理离婚的案件确实很多,悲剧也很多。现实中也确有人借机假戏真做,带着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跟小三过起了悠闲的日子。所以应当首先考察一下自己夫妻感情是否经得住这么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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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慢羊羊@tj 于 2013-3-7 08:57 编辑

这个新浪的帖子,看看我们油菜花的网友是如何评论的:
手机用户[江西南昌]
只要夫妻感情深,这些办法我看行,政府都不要脸,百姓要脸何用?非常时期,还讲啥伦理道德
手机用户[上海]
尼玛!这样是谁逼的呀!
我是土郎
看到那些答复的话就觉得丫欠揍。尼玛要不是国家出这脑残政策,谁他妈愿意做这么麻烦的事。基本需求不能解决,还伦理个毛啊。
筱东围脖1
泥马丫还知道道德伦理?!!!,你们Y逼老百姓假戏真做!?!!! 没有这几条,能出这些事吗? 你奶奶地!!!
开明的伯爵
答国五条:假离婚避20%卖房税不靠谱?在我看来,20%房产税才不靠谱?没有不靠谱的因,何来不靠谱的果。争做恶人更靠谱
幸福武月
经解释看来以上三条都可行!
亶非子
经由法官的解读可以确认那三样方式最靠谱----1欠条法:民间契约自有民间解决之道;2上下家结婚法,你的国五条都不要脸了,我们还要什么脸!3离婚复婚法:小概率事件,就像温州动车一样,不买房离婚的多了去了。
fengdezhi[山东潍坊]
其实第二个办法我觉得更适用于计划生育,哈哈,大家想多生也不罚款可以试试第二个办法。当然孩子姓名你是可以随便起的,因为国家也没有规定孩子必须随父或随母姓,这个大家懂得。
大头陪你去战斗
看来2、3都可行。
大漠孤鹰2010
国家把人民逼成这样可谓亘古未有啊,民众真是对政府感恩涕零啊
行走如风
抢钱有伦理道德?
水嘀温度
是谁让老百姓掀起离婚闹剧?房价真正的大幅上涨是从政府实现对土地供应的垄断,土地价格不断攀升,而供应量不断缩减,导致住房供需不断恶化。物价上涨造就政府丰功伟绩,从此多少人成了国家银行的奴隶。
刘峰ART
国家都不顾一切的想着法坑百姓了,还要求百姓讲道德讲伦理,在坑人的时候你想过你的道德伦理是不是让旺财给吃了。
啊树啊树怀旧ing
第二条懒得回应?呵呵是无法回应吧,婚姻好歹自由吧?还是多次离婚结婚就叫不道德拉?第三条,人家夫妻感情管你啥事,从技术上讲明明是可行,这砖家水平真太低,呵呵
五指山夫
意思是三种都还有希望,关键看法官的,你懂的。
教父看天下
这他妈还不是被国家逼的!谁有毛病假离婚啊?
CleverTsui
方法4,公司法,注册公司,名下一套房.到时候卖公司,房子无需过户.
雪梵天
国家都没道德,凭什么让百姓有道德伦理啊,假戏真做也比身无分文好吧。
那个微笑很甜
离婚自由,关你鸟事!
爆杆十颗星
还解答,,,老百姓都被逼离婚了,不让离
ZHY海源
法官的意思是。。。。第二个和第三个方案从法理上确实是行得通的
那个微笑很甜
看看法官给你们支的招。不都是你们当官的逼的吗?人们也不至于那样吧!还在这强词夺理.那20%卖房税交给谁啊?房地局吗?有人要炸你们啊.
苗则洵OceanOne
“对付鬼子,各村有各村的打法儿。。。。”
人神家的共愤
伟大的党出伟大的法规~还不许我们想点招吗?我们想这样吗?都是你们逼的!你们遏制炒房~我们小老百姓也要跟着买单
一只海螃蟹[北京]
谁家没有套房子?谁家不会遇到换个地方住的情况?对唯一居住房收取20%转让所得税实质就是抢百姓手里的钱,这将动摇这个国家9成以上的民心,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大局,住建委必须对此负全部的历史责任!
过客[美国加利福尼亚]
房子本是用来安居乐业的,怎么现在房子闹得百姓妻离子散?这是什么政策?ZF到底要干什么?
老老的老蔡蔡
20%惹事了,惹大事了。
晨风0919119[湖北黄石]
稳定房价没错,但这国五条太低级了,导致离婚潮就直接说明一切了。金融危机时房价下跌;国家四万亿刺激;转背确定房地产为十大支柱产业;接着鼓励二套放贷;货币超发了,农民也有钱了,房价也涨了,就出来十条八条的;部分地方价格又下了,公积金放贷步步扩大了;自住一套老旧房,看货币贬值快,政策也鼓励贷款买房,刚刚改善买一套新的自住,卖出旧的,又遇到百分之二十了,叫人怎么活啊。。。政策真是天之风云啊!
甘茂在天涯
遇到劫财,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叫鬼鬼不理,只好“离”呗!
DREAMPUSHER[上海]
房产税是‘假离婚税’,一点不错。同样一套房子,有人可以不缴税,有人则必须多缴许许多多的税,这不是教唆人家创造条件,采取对策,钻政策的空子吗?
鳖道人
四个字:关你屁事


心怡妈妈

学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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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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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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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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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20%个税,又出“过户大法”


  过户标高价,转手可缩小“增值部分”

  把5万买的房改房过户给儿子

  过户不走网签,但标价100万

  儿子转手卖房,再标价100万

  这样无增值部分,不交20%个税

  近日,不少老人前往南京白下区洪武路派出所,开子女关系证明。记者昨天在洪武路派出所蹲点发现,一个上午就有10多位老人前来办理这项业务。

  杨清(化名)老人今年70多岁,名下现在有一处当年的房改房,是花5万元买的。

  杨清老人说,他在派出所开出子女关系证明后,到房产局去把房子卖给儿子,既不用走网签,也不用资金托管。儿子根本不需要付购房款,就可以将房子归到自己名下,唯一需要交的就是契税和杨清的个人所得税。

  杨清说,他的房子60多平方米,现在市价少说100多万,如果按照当年5万元买下的价格,那么增值部分就达到了95万,交20%的税就是19万元,而现在仅需交1万元。“现在南京对‘新国五条’的细则还没出来,房改房的原值如何确定都还是个未知数,但至少我们这么操作,掌握了主动权。”

  杨清说,儿子再次交易房子之前,房子的原值即此次交易的价格。“比如现在我将房子卖给儿子,合同价格为100万元,那么下次儿子将这套房子再次出售时,他的增值底价就是100万元。如果他仍以100万元出售,那么就相当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家说法

  如果是按照当年的买卖价格,老人的做法划算。如果对于这部分房产交易时仍然是按照1%来交纳个税,老人就会有损失。

  ——南京博飞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资深经纪郭安春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昨天南京离婚率是平时两倍


  全市还开出1600张单身证明

  南京市民政局的数据显示,截至昨天下午5点,全市协议离婚的夫妻达294对,是平时两倍。

  南京鼓楼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夏主任说,离婚夫妻一对接一对冲过来,“他们非常着急,不停催工作人员快办手续,还有人一来就直接坦言,是为了房子离婚的。”

  鼓楼区婚姻登记处周一结婚20对,离婚47对,平时的周一,10对离婚就算是多的了。夏主任分析,绝大多人都是为了房子。

  夏主任感慨,单身证明的业务量已经远远超过婚姻登记,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有人才办完离婚登记,就要开单身证明,显然是为了房子嘛。据初步统计,昨天一天,南京开出了1600多张单身证明。


小编慢羊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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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帖子中含有外网链接,小编帮您编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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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直都觉得不靠谱,为了房子拿感情当儿戏,不过确实有感情特别好的夫妻,可是这种事情感觉还是有点大了
扬扬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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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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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周围就有为了买房,先离婚再复婚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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