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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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卖了套二手房,买家一直凑不齐钱,至今还差3万,想先欠着去办过户。可是毕竟不认识的人,欠这么多钱,怎么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应?还是他付首付款已经延期了,我能追讨违约金吗?
合同:
第四条 定金及房款支付约定
a:买方的单款年限与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核批复为准:买方须于 2012年12月15日前将首付款筹齐,在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资金监管贷款)后,按该协议的规定将首付款存入房管局指定的资金监管机构,卖房同时将已收取的定金(即第一部分房款)一同存入该机构办理代收代付手续;卖房须配合买方在居间方指定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按贷款银行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及签署所需法律文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则已付定金卖方不予退还,卖方有权再将该房屋卖予他人。若支付的定金不足弥补卖方损失的,买方还应负责赔偿。
现在都2013年1月份了,买方首付款还没凑齐,他算违约吗,能解除合同吗?还有他的贷款已经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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