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2 | 浏览: 724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宝宝生日
2012-06-02 
帖子
168 
1
发表于 2008-6-26 16:39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我的BB出生时体重为4。2KG 出生后窒息时间长达5-10分钟,太具体的我也不清楚,吸入性肺炎,臂丛神经损伤, 在生产过程中肩难产,院方却没通知家属,值班医生也没有通知上级医生,这算不算是医疗事故?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宝宝生日
2012-06-02 
帖子
168 
臂丛神经损伤,,要赶紧治疗喔 1岁前恢复比较好,要天天去,很辛苦的 儿童医院神经康复科有针灸的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宝宝生日
2012-06-02 
帖子
168 
禹州市一医院助产时拉伤胎儿法院判赔4万元 时间:2007-10-24 16:09: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韩景玮 王玮皓 胎儿体大应进行剖宫产,医院却采取胎吸助产,最终造成新生儿右臂丛神经损伤。昨日,记者从禹州市法院获悉,这起全国少见的未行剖宫产而引发的索赔案件最终有了结果,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新生儿42038.74元。   家住禹州市的赵女士30岁时怀孕。2005年5月30日,赵女士入住禹州市某医院妇产科待产。赵女士在生产过程中,医生发现胎儿体大,赵女士体内羊水较少,顺产困难,凭多年经验,医生采取胎吸助产方式,将胎儿从母体中硬拉出来。   宝宝出生后出现发烧等症状,即转入该院儿科。该院儿科诊断结果为宝宝所患为右上肢臂丛神经损伤、HIE、吸入性肺炎,后宝宝转至省人民医院、河南中医学院三附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等医疗机构治疗,确诊为右上肢臂丛神经重度损伤,花费医疗费32589.18元。   2006年12月,经许昌市医学会鉴定,结论为医疗措施与患儿右臂丛神经损伤有一定因果关系,构成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拿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赵女士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交通费、陪护费、营养费、律师代理费等共计114865.16元。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医院在为原告之母赵女士实行分娩时,由于未估计到胎儿体大,对羊水的危害未予重视,在应当实行剖宫产的情况下,却未将此情告知家属,而采取胎吸助产方式,将胎儿从母体中拉出,造成原告出生时右臂丛神经损伤,该过失行为已构成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因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07-10-24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BB出生后感染肺炎,窒息,神经损伤怎么办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