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微博上的消息说,《校车准入》二稿出台后,校车门槛又降低了,大多数地方的企业也能做了,其实初稿要求是很严格的,除了在销量上规定不少于5000辆之外,还要求企业拥有整车、底盘和车架的生产能力,并有全自动机械化的焊装线、总装流水线以及电泳涂装等生产条件。但是二稿一下要求就降低了特别多,记者采访MAXUS大通、宇通、五菱多家主流校车生产企业,回答都是:“差异蛮大的”,“离我们希望值比较远”,“感觉很失望,低到几乎没有标准”9 }+ N$ I3 F# a) X. M
. v6 n* A' Q* R + s( [: h6 |/ {& g: Y7 E- V有个客车企业负责人说:修改之后更有利于企业间充分竞争,把校车成本降下来,如果校车准入要求定得太高,很多地方企业不能参与校车生产竞争,地方政府希望能将准入条件降低一些。 1 Q( w1 X/ L; j' d$ i/ S( e' C1 u& J9 t* v! z
说难听点不就是地方保护么,降低成本,在咱这样的国家,那出来的东西还能好的了么,以后我决定还是有校车也不做,还是自己接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