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61 | 浏览: 9622 |正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1Rank: 11

宝宝生日
 
帖子
212 
1
发表于 2012-3-26 15:37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同事于28号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很合心,让中介帮忙查册,看一下产权清不清晰的问题。第二晚在中介的软硬并施的情况下就急着跟业主签了合同,付了一万元定金。后来拿着合同及查册资料给朋友看,朋友一看到某某赠予后就说了,这个房怎么买啊?无偿所得的房价即受赠予的房产再转卖出去需交20%的个人所得税的。当时一听蒙了一下,那不是得交10多万的个税!就决定一起去跟中介和业主说出了这个问题。结果令人很失望,中介既然自己都不知道这个税,然后那业主摆明知道有这个税的,却假装也不知道。好了,问题出现了,愿望很简单,多交10多万肯定不可能买的,就是想让业主退回我们这1万块,这样大家也相安无事。但是业主却不退。走了。现在中介给的答复就是争取帮向业主追回,如果不行就走法律途径。哎,同事是小产者,为1万快,走法律途径肯定是费时又费力,还不知道结果能如何?看来辛苦的1万块钱就这样给人骗走了。心疼又可狠。狠骗子的奸诈,穿着佛家的衣服,打着信佛的旗号,在他们交定金时说什么缘分,说什么不存在骗人。哎,都怪自己傻,狠自己太心急,太相信中介跟业主的话。各位姐妹们,你们以后买一定要小心啊。买卖二手房一定要找自己认识的专业人士在场,合同要看过再审过才能签。不要步同事的失误.主业不是唯一的房产,赠予房交易是要付个人所得税的20%的,合同上一定要看清楚.


已有 1 人评分妈豆 收起 理由
猪熊准爸 + 30 警示贴,口头承诺要落在补充协议上。补充协.

总评分: 妈豆 + 30   查看全部评分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宝宝生日
0000-00-00 
帖子
37 
谢谢分享,我先顠过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宝宝生日
2011-09-15 
帖子
35 
什么中介啊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10-02-16 
帖子
1400 
这是欺诈,太气愤了,我现在也觉得中介就是大骗子,只为骗钱
瓶瓶-苗苗妈

多彩网铺商家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宝宝生日
2011-09-14 
帖子
2064 

认证代购团长

经验之谈呀
霖霖

高 三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11-04-20 
帖子
913 
曝光这个无良中介!!!!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帖子
526 
回复 tanggubaobao 的帖子

我有点不明白这个赠与的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现在也能赠与,但是只限于直系亲属之间,而且赠与的时候就会把个税收了,再卖时就不用交了。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帖子
526 
回复 tanggubaobao 的帖子

我有点不明白这个赠与的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几年前是可以赠与过户的,这样比买卖过户剩税。

Rank: 11Rank: 11

宝宝生日
 
帖子
212 
回复 wangshiruyan123 的帖子

亲不是我的事情 是我同事的事情,我是帮他问问

Rank: 11Rank: 11

宝宝生日
 
帖子
212 
回复 tanggubaobao 的帖子

我有点不明白这个赠与的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点评

tanggubaobao  现在也能赠与,但是只限于直系亲属之间,而且赠与的时候就会把个税收了,再卖时就不用交了。  发表于 2012-3-28 17:31
tanggubaobao  几年前是可以赠与过户的,这样比买卖过户剩税。  发表于 2012-3-28 17:30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提醒买房大家千万要小心 被骗了一万定金,被套入赠予房的空子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