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中国的法律凭什么说机动车是一定强势,行人一定是弱势。在人行道上,以上是成立的。但是当行人严重违章呢?翻护栏,不看灯从马路中间跑,出了事也由司机承担主要责任么?问题是好好的谁想撞他啊,现在碰瓷遍地都是,哪个司机不是小心再小心。我觉得天津王老太的应该这样判:首先行人违规过公路应该承担70%以上的责任,其次撞上与否无法确定,各自50大板,也就是余下30%中的各承担50%,及驾驶员承担15%,王老太承担85%!!这样才合理。1 R( x- G6 Z+ [: S. k. @' f
只有这样才能规范驾驶员、行人各自的行为!!!1 S6 F& q5 ~6 z, G( I
现在是光规范司机的行为了,行人呢?别的不说,电动车,自行车,还有老年代步车,稳稳当当的3迈开展马路正中间,你还急不得,妈网的“机动车主”,咱们是强势群体?那你有没有被“弱势群体”挤兑过呢?" b$ ?- ~" G0 l&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