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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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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15:52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浙江作出首例适用婚姻法最新解释的判决
“老公变房东”真实版上演
婚前男人首付买的房 离婚女人没份



阿峰(化名)和阿芳(化名)都是30多岁,湖北人。
阿峰早年从老家来北仑打拼,在一家私企做到技术主管,收入丰厚。
2007年,阿峰和女友阿芳登记结婚后,阿芳也跟着到北仑来,就在两人登记前一个月,阿峰买下婚房,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当时房子总价49.9万,首付16万。
2009年,两人有了儿子。
在外人看来,这是个和谐美满的新宁波人之家,但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
阿芳说,婚后没多久,就有一个自称阿峰前女友还跟他同居多年的女人跑到家里来闹,要阿峰赔她10万元“青春损失费”。阿芳一直对这件事感觉不舒服。
她还说,阿峰脾气不好,经常为了点小事打她耳光、踢她。
去年,阿芳曾起诉到北仑法院要求离婚,后经调解撤诉。从此两人分居,互不搭理。
上个月底,阿芳再次起诉,这次,她除了要求离婚,还要求阿峰赔偿5万元,理由是“家庭暴力让我身心严重受伤”。至于财产方面,她要求分到两人房子、车子的一半。现在,这套房市值已升到一百二十来万。

昨天,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还小,阿芳又有抚养意愿,判决由阿芳抚养,阿峰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车子归阿峰,由他补偿阿芳6万。

争议最大的房子,法院依据新解释第十条判决归阿峰所有,尚未还清的贷款也由他承担。虽然阿芳提出曾出资付首付,但缺乏证据,不予认定。经查,婚后两人共还贷约9.7万。为免估价麻烦,两人确认房子现价为原价两倍,即100万。据此,阿峰应补偿阿芳共同还贷及财产增值数目为 9.7万÷2×2(倍)=9.7万。
至于两人都提出对方使用暴力,但均无证据证明,对阿芳的索赔不予支持


最后的结局就是,适用于新婚姻法的解释,老公首付16w拿走120w房,孩子判给老婆,老公每月拿1500给老婆养小孩~~~~
一个月1500,够干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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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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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女人
哪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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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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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那个男的杀了,nND谁也别活了。 这样活着也是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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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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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别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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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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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估计就没有女的逼着男的买房了,反正买了也不是自己的!要不就一人买一套再结婚;要不干脆就租房子住,有富裕钱就吃了玩了。我看这样的结果也挺好,备不住房价还就能下降些呢,反正丈母娘和媳妇都不闹着买房了。
糖糖妈

高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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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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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啊 现在婚姻法也不保护了 这种平等貌似可笑了一点
柟柟杉杉妈

学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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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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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女人。
这时候怎么没有大男子主义的男人了?法律是男人定的,自然向着男人。怎么没见谁给算算女方陪嫁的钱怎么分?简直是法治的倒退。

我的棉花糖

初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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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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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着女人学独立,,,小三们听完也笑了啊。,,,,

金牛牛

硕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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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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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独立吧! 有那几十万陪嫁的钱,为嘛不自己买套房子呢?傻啊!!!
芮芮妈

硕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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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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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3 
本帖最后由 稀饭菜菜 于 2011-8-26 08:43 编辑

这么点钱够干嘛的
女人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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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首个新离婚案判了 老公首付16w拿走120w房 女人活不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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