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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nshine猪猪 于 2011-11-24 11:47 编辑
首先我看到你说老公的了肝癌,然后分列家庭成员5岁,我心里就已经被泪水堵上了,简直就是人间悲剧。非常不愿意看到任何一个家庭出现这种事情。lz坚强啊。
你整个事件中没有说你们房产状况,婚前那套是谁出钱买的?现在没房贷吧?你参与还贷了吗?第二套呢。。
以上忽略不计的话,我个人觉得应该是这样的:如果你老公真的走了,你不要和他父母扯上任何经济上的关系,你还是要重新生活下去的,重新嫁人的,至于以后看望孝敬他父母都看你的良心了,不去道义上也不会太多指责,所以分清这个我觉得这个方案你看看怎么样?
1. 婚前房产直接过户到你儿子名下,但是公婆具有永久居住权,任何一个子女非常不希望自己父母没处住是吧。直到其百年,算算等他们百年之后你儿子也刚好到了婚嫁年龄。房子也腾出来了。
2. 婚后财产和儿子归你,虽说婚后财产每人一半,但是你要照顾孩子生活教育等支出,归你无可厚非。你身上肩负着教育照顾好他们的苗苗。也没人给你每月抚养费啊,还加上得每月给他父母赡养费加不定期医药费也太离谱了啊。
3. 不答应给父母每月2000生活费和负担其医药费。每月生活费他们可以考虑把房子租出去收租他们住农村(住惯农村的老人都不喜欢城市生活)或者他们是不是有养老金。至于其医药费你不应该出。这场风波中你本来没得益多少。
4. 你现金补偿父母50万,如你说愿,但是不负担医药费和生活费。
5. 答应满足爷爷奶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看望孙子的要求。
好复杂的关系,尽量协商解决吧。。如果走法律,我感觉你得到的应该比协商的好。法律的话婚前那套虽与你没关系,就爷爷奶奶和孙子,最后终归是要留给孙子的啊。。
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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