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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迺静 发表于 2011-1-14 14:01 知足吧,我们单位还不管子女医药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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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_linlin 发表于 2010-12-31 09:23 2011年1月1日,本市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的门急诊费用,报销起付标准由800元调整为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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