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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掌心的美好 于 2013-3-16 20:55 编辑
第五集
我又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中介,可是没想到老先生又变了。。。 我说咱就在17号之前签协议吧,如果细则对签完协议的房子无效的话,咱不就躲过去了。他却说,谁说的细则签完协议就不算的,万一是过完户才不算的,怎么办?我又蒙了,我记得同事们跟我说的都是税款已签协议为准,签完协议就没事了。我问中介姐姐,她也说没准,以前各区的规定都不一样,和平南开都是以签协议为准,东丽还有什么的是以过户为准。不好说。。。最后他提出还我1万定金,合同取消。
他还跟我说,我这是为你好,如果税钱实施了,肯定是你掏,别忘了咱最后有一条“我净落56万”!我晕,又是这条,这条搞得我好被动,现在大爷说啥就是啥了,因为国五条开始实行的话,税钱真的就是我掏了!
我心里哇凉哇凉的,本来计划好买的房子,又要飞了。。。可是想想,他说的有道理,国家政策真是不好说,虽然大家都说新规定以签协议为界,但是我还是不敢冒那个风险。
我问他,您不卖给我,您的房子也不好卖。而且您一直想把那35平米的房子卖给我,刚打电话时还这么说的呢,为啥突然就变了,这么痛快的撕毁合同呢。他也实在,说有个要付全款的要买他房,他们只要几天之内签协议、付全过户就搞定了。可是我没那么财大气粗,还得花时间贷款,所以只有认了。不过不认也不行,国五条到底是个啥结果,谁也说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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