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48 | 浏览: 6328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宝宝生日
2011-02-21 
帖子
1800 
我也遇到这样的房主了,签好了合同又说要涨价,又说要晚腾房的。后来我们找了律师发了催告函,告诉他如果不按时办理就走法律程序。不过我们也妥协了,最后给他加了钱,唉,碰到这种无赖就没办法。
果果

高 一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宝宝生日
2013-07-22 
帖子
447 
爱上天堂鸟 发表于 2012-4-8 20:50
买房遇到了极品房主,我只是不明白,做人可以这么不要脸吗?从一开始就各种不要脸!买房当天真的没看出来, ...

法院起诉要求按时间履行合同,时间内不能履行就告违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11-05-24 
帖子
1174 
为什么要每步都被牵着走啊,他房子不愁卖是吗?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2007-08-15 
帖子
680 
你的合同签的不大好?我们买房没有把钱都给他,押了他尾款,不按时腾房有欠费都从里扣.另外定金是算在房款里的,在给房款就减去这个定金,怎么还有先还你后给房管局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360 

装修日志写手

回复 xiuyusun 的帖子

就是这样的啊,房主不会先拿到任何钱,就算拿了定金也要在过户时还给买主,买房一起交给房管局,等手续都办完了房主才会拿到钱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2007-08-15 
帖子
680 
本帖最后由 xiuyusun 于 2012-4-10 12:23 编辑

回复 爱上天堂鸟 的帖子

O ,那我的不是这样的,我的定金2万直接给了房主,协议房款写的时候就少些了这个定金的数。没有定金返回这一步,但我押了他尾款1万,这个尾款也没有写在房款里,而且我做了低平。所以我的3方合同写的数比房管局协议上写的多若干万。等腾房完了才给他这1万,不按时腾我就不给他。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360 

装修日志写手

回复 xiuyusun 的帖子

原来如此……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360 

装修日志写手

4月14日更新
今天的问题是,在他答应的晚半个月给钥匙的基础上,还要求再晚,晚23天,也就是5月23号再给我钥匙,给1千块钱做房租……
我呸!早干嘛去了?现在想起给钱了!当初从9千多谈到1千都不给,现在想给钱了?晚了!
我绝对不会同意的,如果他非要这么无赖,那好吧,法院见!
这人真是强大啊!自己遇到困难就想让我妥协,然后满足他自己的需求,凭什么!怎么这么自私这么不要脸啊!
而且那天谈得那么激烈,他居然还好意思跟我提要求!并且是让他买房的那家中介跟我谈,还不是我们买房的中介,真够无耻的!
既然你自己签字了,那好,按你签的补充协议办,如果你不照做,那别怪我了,警察叔叔找你聊!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2011-11-02 
帖子
942 
回复 爱上天堂鸟 的帖子

慢慢看 这是什么人啊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2009-11-12 
帖子
745 
回复 爱上天堂鸟 的帖子

期待继续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做人可以这样不要脸吗?5月7日更新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