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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mzfr 的帖子
基本上是你说的这个意思,而且现在拆迁基本上已经没有货币补偿了,都是给还迁房,地点都不会很好,还有给的房子都是拆迁单位,在拆迁前期准备的一些拆迁片周边的公产房屋。
关于,你所说的拆迁补偿款的比例问题,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 “见人下菜碟”
有的人7㎡都能额弄到60多万,但是此人绝不是一般人,同样也承受了一般人不能承受的压力,吃了一般人不能吃的苦。但是可以保证以后这种情况不会再发生了,因为现在拆迁单位不会像以前那样了,所以,我奉劝各位有可能拆迁的姐妹们,如遇拆迁,不做先走,也不做最后走的~
个人经验分享:2007年和平南市拆迁,先期中期走的给30多万在和平买了相对比较不错的独单,2010年最后走的受了3年罪,自己劳神费力,吃了无数的苦,给了60多万,比2007年翻了一番,是多了一倍,但是,同样还是在和平买了一套独单,而且还未必有2007年的独单条件好!水涨船高呀~这里会有人说了,“我要是最后走不给我两室,我不走!!!” 但是我可以告诉大家,真到最后那就不像开始一样,你说什么是什么啦~~
希望,能给各位姐妹一些启示,有不同意见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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