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房和收房环节关系到开发商房屋的交付和房屋质量问题,因此对双方均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由于开发商具有专业(包含技术和法律知识)优势和信息不对等,购房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有时容易陷入合同和法律陷阱中.曾经有个案例,买房者虽然对房子质量不满意,但他在开发商影响下签收了房子,最终法院以”接收房子就视为对质量认可”判决购房者败诉.
开发商在交房前必须提供“三书一证一表”
这是交房的法定要件.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标、墙体结构类型等的相关说明。 这几份文件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志,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但有不少发展商在楼房未经验收时就发出收房通知单,如购房者不明就里稀里糊涂收了楼并签了相关文件,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一旦签了字,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打起官司来购房者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风险一是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
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而为尽快回笼资金等原因,开发商又急于交楼,问题往往因此而起。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也要在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法律风险二是先签字再看房.
一般来说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大多数开发商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伎俩,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楼,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也来不及(视为认可质量).
对策:如果开发商要求一定要先签文件,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每份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以明确责任。
法律风险三是疲劳战
在典型的做法是先办手续再验楼,并将办理换fapiao、发表、交费、入住登记等各种手续地方特意安排在不同的地方,更绝的是集中在同一时间里通知更多的买家收房,造成收房人要东奔西跑排了这队排那队的现象,让收房的人未进自家门已精疲力尽,恨不得早点结束,哪有耐心仔仔细细地查验所购房屋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更没精力再就房屋出现的问题与开发商细加理论。于是,对于开发商来说,最关键的验房一关便轻松过去。而买家在累惨之余,也往往亏透了!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也要在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法律风险四收房限时
收房时限一般在收房通知书寄出若干天内(具体按照合同规定),按有关规定,如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收房通知书一般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切记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容易接收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房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等,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帮忙,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法律风险五灰尘假象 清洁明净一般较讨好人,因此大多数发展商交楼时都会提前将屋内打扫干净,以博个印象分。但也有商家例外,有意或无意地在地板、窗台等等地方留下一层土。可别小看这层土,往往裂缝呀、漏水渍呀、砖面不齐呀等等问题就全在这土底下了。因为这层土,你可能就忽略了好多质量问题。
对策:扫去土或往地面冲水,一方面可冲去泥层,看清地板质量,另一方面也可测测地板的水平状态及排水状况。 法律风险六:大事化小 无论你在验房时发现了什么问题,陪同验房的人员第一句话总会说:“这没什么,小问题啦,我们到时让人整一整就可以了。”还直拍胸口让购房人放心,又以“私人感情”动之以情,这样做目的就是不将缺陷写进验楼文件里。如果轻信了他轻易收了楼,到时极有可能因口说无凭而变成大问题。
对策:不管陪同人员如何口舌如簧,如何信誓旦旦如何套交情,你都要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与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并写清自己的意见,再与发展商交涉。
法律风险七:巧立名目的收费 合同中规定是免费的,但实际要收费的.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费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对发展商样板间及附送物品等有较明确行文,但发展商往往在签合同时对购房者大加承诺,而到收房入住时又巧立名目乱收费用。
对策:发展商的解释无非都是在玩文字游戏,订合同时最好请律师帮你逐个分析各项收费条款,少花冤枉钱并且写进合同中,法律行业有一句话:除了太阳早上升起以外其他任何事情均需要证据证明。另外,收房时也要不怕麻烦,与发展商据理力争,不该交的钱坚决不交,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向新闻媒体爆光,更好保护自身利益。 综上,正确的方法是您在规定时间内查验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然后根据《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盖测绘队公章)看面积有无缩水并决定退房或者索赔,再根据<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及合同包含户形图到房屋实际查看,如没有问题再在《住户验房交接表》和《楼宇验收记录表》签字并拿钥匙,如有问题书面要求整改或者拒绝收房,同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