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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眼单眼皮 于 2012-10-23 17:35 编辑
很赞同有位亲说,法律是保护大多数利益的,也是不断变化的。该是谁的就应该还给人家,女人会婚姻付出的无形的东西也应该补偿,大家都本着好好过日子的心态,别总想着占对方多少,就没那么复杂了。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争来的也未必是福。
婚姻都没了,要房子就能幸福了?离婚了女人受伤,难道男人就是兴高采烈的?我是女人,特别心疼那些受委屈的女性,但是社会上也有不怎么样的女人,也有男人受伤,身边实例:亲戚一男,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装修、家电、婚宴全都男方出,给了女方6万,女方收下这6万,一分没花全都留着了。婚后女方每月工资一分不花,所有日常开销全由男方出。女方还和别人关系不正当。四年后女方坚持不生孩子还要求离婚,最后协议离婚,男方给女方10万。如果不是新婚姻法,男方的这个房子还要被女方分走一半呢,岂不是更憋屈?
特别提示:女的结婚前给别人当小三几年,也得了10万补偿,男方不知道。这和骗钱骗婚也差不多了。现在这个男的都不怎么相信婚姻了。
即使是女人,看到这个例子就应该为女人的胜利而欢欣鼓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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