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烜烜妈

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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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04-24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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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11-8-21 23:52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刚才洗澡的时候,突然间想到的,新婚姻法的出台,其实是加重了未婚男的负担,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想啊,如果是之前,女方可能不会吝啬与男方一起还贷(肯定也存在不与男方一起还贷的),因为无论从哪方面出发,对女方都还是比较公平的,至少在离婚后,房子有一半是女方的,等于女方也算是为自己供房了,可是新的婚姻法一出,女方肯定不会傻到去为男方供房(个别现象除外),这样就要男方自己供房,可是男方自己供房的钱哪来的呢,还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啊,这样女方就会觉得亏了,所以,新婚姻法催化了未婚女青年找一个不用还贷的男人,这样,在极大的程度上保护了自己,另一方面呢,现在的未婚男青年岂不是压力更大了啊?不知道我推理的对不对啊,只是我的一面之辞,会不会有这方面的社会现象出现呢?

海浪

硕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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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10-29 
帖子
4956 
我倒觉得是催生女方父母也给孩子买房子了。

试想想,如果男人全款买的房子,女人结婚后生孩子带孩子,遇上好的男人,收入上交。遇上不好的男人,给个生活费完事的。
如果这个不好的男人再要waiyu了,说家庭存款为零,这时候女人就只能带孩子住马路去了。
小坏蛋

硕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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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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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6 
如果女的找个不用还贷的老公那更没保障了,跟几年青春没了,男的要是翻脸了,女的青春也没了,啥也没落下。
所以现在的趋势我估计是:
1.如果未婚时,女方添钱和男方一起付首付,先领证再买房(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就避免了男方父母担心自己一方付的钱被女方活生生分去一半   
2.如果婚前买的房,此时女方可邀男方做财产公证,可以简单的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按份额约定(如男方60%,女方40%)
3.把目前的房子卖了重新买新房,这样婚后买房就是共同财产(当然,公婆未必愿意)
4.女方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公婆未必愿意,主要看老公的意思)
5.男女放不相让步,天天吵架,告吹~~~~

点评

阑珊咖啡1  不知道有多少婆婆乐意将来让儿媳妇把辛苦一辈子挣的钱分走的,恩爱一辈子还好,要是没几天离了呢 还是2人自己挣的钱,自己买房,才硬可。  发表于 2011-8-23 13:56
阑珊咖啡1  我觉得你说的第二条也不太可能有谁们家会同意吧,万一公证完了,这女方有了问题,没多久就离婚了呢?骗婚的女骗子和职业小三们还不美死了  发表于 2011-8-23 13:53
俏宝妈

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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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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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 
一石激起千层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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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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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9 
本帖最后由 007他妈咪 于 2011-8-22 11:12 编辑

个人觉得,新婚姻法导致女方压力大了,也需要买房了,呵呵呵
硕妈

博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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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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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4 
不想想这个问题,感觉对妇女没啥好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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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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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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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太现实了,还是爱情这个东西太靠不住了~~哎~~
皓皓

初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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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0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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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对你门以后可能出现的退路造成影响,可能有些人不淡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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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的出台,其实加重了未婚男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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