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22 | 浏览: 2360 |正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2361 
1
发表于 2011-11-15 19:41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书含妈妈 于 2011-11-15 22:23 编辑

我跟老公蜜月旅游时把新买的两千多大元的相机掉到海里了,潜水员也没有捞到 ,庆幸的是刚到景点第一天,照的不是很多,要不蜜月的纪念就没有了。当时我的心简直都是拔凉拔凉的,直冒汗,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当时老公捂着脖子上的相机绳子都傻了(现在想想这个相机套质量太次了),这一天只能用手机就乎照了点,晚上就赶紧去当地又花了两千多大元买了一个新的,回酒店心想这回踏实了,相机买到了,明天可以继续留住美好的瞬间了。洗完澡擦头发时,项链又断了,当时真是欲哭无泪~ 。我跟老公商量着千万别告诉双方家长啊,要不得切得死我俩,就当破财免灾了。
玩完这几天心想终于要回家了,很高兴呢。(因为我是旅行结婚,回来转天还要办婚礼呢)~不料当晚当地要下暴雨,机场广播所有的航班不是起飞不了就是要晚点,更夸张的是什么时候起飞是待定。我们等了好几个小时,机场里连卖方便面的都成大爷了 简直都掉钱眼儿里了。我跟老公心里就像在敲大鼓一样,要是不能回来,给谁办婚礼去呀 。最后让我们欣慰的是飞机只是晚了一点就起飞了,坐上飞机我们还心想飞机啊飞机赶紧飞走吧,离开这个地方要不然这里下暴雨可就危险了,就不是回不了家的问题了,估计只能等发现黑匣子的时候才能找到我们了 。三个半小时后到了东丽机场,我们这颗不知要怎么形容的心终于落地了。回家的感觉真好

奥特曼

初 二

Rank: 12Rank: 12Rank: 12

宝宝生日
2003-05-06 
帖子
358 
很戏剧性哦!值得回忆!其实我好想经历一场这样的........

Rank: 21Rank: 21Rank: 21

宝宝生日
20070529 
帖子
10694 
回复 书含妈妈 的帖子

是够锻炼的。这才是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
娇娇妈妈

大 本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2011-01-01 
帖子
2405 
好事多磨吧
佑佑妈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宝宝生日
2010-12-31 
帖子
4228 
我们蜜月的时候机场把我们的行李卸别的城市了,还好相机在身上,手机就一块电池没有充电器那样对付着。
畅畅妈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宝宝生日
2011-02-28 
帖子
3918 
所以难忘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2361 
回复 外来老婆本地汉 的帖子

我长这么大也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真锻炼人啊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2623 
够曲折

Rank: 21Rank: 21Rank: 21

宝宝生日
20070529 
帖子
10694 
不好意思。我笑了。怎么那么不靠谱呢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2361 
回复 东北格格 的帖子

呵呵,当时我也有点发晕,不过我冷静了下来,想想后面的事情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讲讲我跟老公终身难忘的蜜月之旅吧
快速回复

友情链接: 搜优宝GEO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