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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lx618 于 2011-8-17 16:48 编辑
我跟我老公结婚前,他家里给他出了首付6万买了一套小房子,其实说真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房子的事。
去年我们的贷款还清了,这四年多的贷款是公公婆婆帮我们还一半,所以婆婆把我们叫去,让我们签协议,只要签了他们还的那一半就不让我们还了。满满一张纸,那个有文采啊,大概意思是,房子有他们出资总共多少钱,如果我们不通知他们直接换房,就要让我们还钱。我当时就怒了,跟他们吵了好几个小时。我说我妈妈那边也没少花钱,婚礼加他们给我的钱也得十万了,这边婚礼都省了,怀孕前我也上班,还钱也是我跟老公一起还的,这些我也没跟你们算过啊。
说来说去,就是防我。我婆婆说,对,咱敞亮点说,就是防你。我当时就笑了。
我这人有点清高,当时就告诉他们,如果真的有一天离婚了,我不会要你们一分钱的,放心。最后,给他们面子,还是让我老公签了。
新婚姻法出台,真的是太合我公婆的意了,这下他们估计已经在笑了。
其实我在乎的不是房子有没有我的一半,而是如果离婚了,我连孩子的抚养权都争不到。
按以前的法律,结婚8年,房子有我一半,最起码可以成为我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筹码,我可以放弃一切财产,就要孩子。
新婚姻法一改,我一个家庭主妇,没有收入,没有资产,如果离婚,我拿什么来争孩子?而且如果换房子,公婆一定会拿着那张纸要挟我们重新写欠条。在这样的家庭里活着真累啊。
可能我想的有点多,这几天内心非常不平静,觉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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