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50 | 浏览: 5569 |正序浏览 | 字体: tT
妈网客服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宝宝生日
2008-08-08 
帖子
11241 
1
发表于 2010-11-1 14:3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10月28日下午14:23,在妈网怀孕版由会员llyhn发布的“亲身经历血的教训 河北妇幼剖腹产险出人命”帖子。 10月29日下午15:00,妈网管理员收到河北妇幼委托律师发来的律师函及河北妇幼出示的相关文件(签署有患者及其爱人姓名的河北妇幼剖宫产手术同意书复印件;2010年10月15日患者超声影像诊断报告复印件;2009年12月25日——2010年1月19日,记录有患者在中心妇产入院检查、治疗经过、出院时身体情况等内容的出院记录复印件;河北妇幼纠纷接待经过复印件;《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等文件复印件),指出在帖子中有多处不实信息,对帖子中提及单位及个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表示如果妈网不做处理,会坚持走法律渠道起诉妈网及发帖人。 10月29日晚17:24,妈网管理员与发帖人llyhn短信沟通,说明情况并通知发帖人出示相关证明或对帖子做出修改。 10月30日上午9:15,妈网管理员跟进此贴,发帖人依然没有提供有力证据。鉴于河北妇幼能提供证明本贴中所描述的多处不实信息,且此信息对河北妇幼及部分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及生活产生巨大影响。暂对帖子做关闭处理,并通知发帖人。 10月30日——11月1日,妈网怀孕版仍有大量转帖,内容与llyhn与10月28日下午发布内容雷同,其中有部分会员ip地址与发帖人ip地址相同。 11月1日中午,妈网管理员接到河北妇幼委托律师电话,表示河北妇幼和发帖人都将采取正规的法律渠道解决此事,要求妈网尽快处理网上传播的不实信息。 妈网有话说:上面是从10月28日以来,妈网管理员开始介入“河北妇幼”事件始末。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妈网尊重个人言论自由,一定会和会员站在一起,共同承担风险。如果会员发布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妈网会遵守法律规定,对内容作出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Rank: 21Rank: 21Rank: 21

宝宝生日
2008-10-31 
帖子
9924 
不管怎么样反正人是死了,这是不争的事实啊

Rank: 20Rank: 20

宝宝生日
2012-03-25 
帖子
4177 
对呀,妈网应该调查下,然后客服发片帖子,大家了解下到底怎么回事
麦麦妈

青铜长老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宝宝生日
2010-10-25 
帖子
20504 

每月论坛之星

求真相 求真相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2343 
关注

Rank: 20Rank: 20

宝宝生日
2011-06-08 
帖子
6376 
唉,真相到底是什么啊?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112 
    太可怜了,真的替这位孩子妈妈惋惜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宝宝生日
2014-10-15 
帖子
5039 
回复 天津妈网客服 的帖子

发帖也有风险啊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关于妈网怀孕版“河北妇幼事件”相关帖子处理通知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