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39 | 浏览: 6050 |正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2Rank: 12Rank: 12

宝宝生日
0000-00-00 
帖子
295 
1
发表于 2015-5-15 14:35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昨天晚上听合租的一个女的说,她特别高兴,因为有个家长给了她500元红包,她也是刚大学毕业一年,没有什么经验,她开始不要,后来家长偷偷放在她裤子口袋里了,她也就拿回家了……(我只想弱弱的问一句,这种情况是不是在当今社会很正常啊,老师收红包也理所应当啊?)后来到公司我就和同事说这事,同事说,有的老师你要是教师节、春节不给包红包,他们就会不高兴,然后就会找孩子谈话,(我真的不敢相信,还有这样的老师)我记得当初我上学那会儿不是这个样子的啊,怎么短短10几年的时光,这个社会竟然变得如此了呢???老师,一个多么神圣的职业,如今居然这般,这个社会,看来只有金钱才是王道啊!!!
已有 1 人评分妈豆 收起 理由
慢羊羊@tj + 20 首页推荐!

总评分: 妈豆 + 20   查看全部评分

Rank: 12Rank: 12Rank: 12

宝宝生日
0000-00-00 
帖子
295 
回复 kiki2010000 的帖子

????我对此还真无能为力,没有办法。。。

Rank: 12Rank: 12Rank: 12

宝宝生日
 
帖子
10 
回复 xiweiziyu 的帖子
唉,说都送礼的,也不知道都是跟楼主一样道听途说,还是自己送过。。。。。
道听途说的不可信
自己送过的没 ...

我想问怎么告啊?怎么收集证据?
来自[妈妈网iPhone版]

Rank: 5Rank: 5Rank: 5Rank: 5Rank: 5

宝宝生日
2010-05-14 
帖子
42 
本帖最后由 wj_jackie 于 2015-5-22 13:16 编辑

给老师充的手机费,欣然接受了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宝宝生日
2009-08-15 
帖子
4086 
其实去告老师很容易,,老师也不傻不会明着跟你说他要钱,都是明里暗里的要,,如果你明知去故意装傻,就怕对孩子不好,比如,把孩子的座位调到最后,其实你的孩子并不是最高的,在比如老师提问,一次都不问你的孩子,在有,就是孩子犯了一点点错误,就对孩子冷言冷语,当着众多同学讽刺孩子,嘲笑孩子,等等,说些 恶毒的话,这样更伤害孩子的心灵,,比如罚站,等等。。。如果告不倒老师呢,老师是你孩子的顶头上司,孩子在老师的手里攥着呢,你敢得罪老师吗?如果要是说,送一次礼就可以完事了,就可以过去了,,送一次就送一次,,问题是老师没玩没了,有了第一次,要第二次 第三次 怎么办????送还是不送???
顺顺妈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宝宝生日
2011-03-23 
帖子
6939 
回复 熊猫凶猛 的帖子

呵,她确实刚毕业,据她所说是偷偷放的,我也没有目睹啊!合租怎么了?看不起穷人吗 ...
文字能力确实不强,表述和理解都比较差,合租是推断年龄小的要件之一,与穷富无关。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宝宝生日
 
帖子
459 
回复 ※綄鎂笑容※ 的帖子

同意,一个巴掌拍不响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2007-01-01 
帖子
736 
都是家长们给惯出来的毛病!
同意
熹微

大 本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1911 
唉,说都送礼的,也不知道都是跟楼主一样道听途说,还是自己送过。。。。。
道听途说的不可信
自己送过的没资格指责别人,送礼比收礼更可恶,一切不公平竞争的源泉是送礼者。

我大概的观点就是这样的,我们孩子的老师很好。我有一位做老师的朋友也很好,中学的班主任都累晕过去了

为什么现在人都那么喜欢指责老师???如果现在有老师还敢收礼,那就去告啊!!!这种大环境下,一告一个准,为什么不告????还不是有利可图,还不是因为自己是那个始作俑者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2011-12-18 
帖子
104 
现在这是主流啊
来自[妈妈网Android版]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老师收红包是不是“理所应当”啊?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