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极品租户又出幺蛾子,具体在46楼。
我家的房子是10月下旬到期,租户在8月上旬的时候就问我是不是续租,要提前一个月告诉她结果,这个都没问题,我都答应,并且告诉她,我老公这几天出国了,出国回来我们商量完就告诉她,可是没过两天又给我发信息,让我一定一个月前通知她,要不她现在就去找房子,找到合适的就搬,让我把剩余的钱退给她,我没理她,因为我知道和这个人说理说不通,她一直以来就是合适就行,啥话都好意思说的主。
早在8月初,就有两个人要租我家的房子,这两个人是公司的老总,租金比现在的租户给的高,但是需要10/1前入住,还有一家也要租,只是都等不到10月底,我都没同意,虽说合同上写着:“如果任何一方出现不再租房的情况都需要一个月前提出,且双方协商同意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我就想着咱们尽量按照合同走,不能因为一点的利益就不遵守合同。我连这个都不好意思和她说,她竟然好意思提出这样不合理的要求。
没过几天又给我发信息要求我在提前一个月的基础上再提前10天通知她结果,不然别临近通知她,她不搬,且继续之前的要求,有合适的房子她就提前搬走,我退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