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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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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4-7-17 16:0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2008年7月1日后,将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向取得《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明》的低收入家庭出租满一年以上,且他处有住房的出租人,可以申请领取出租人补贴。

  记者获悉,根据《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为鼓励出租人向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出租房屋,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了《天津市出租人补贴操作程序》,对原有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

  根据本市2009年**的《关于向低收入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发放补贴的操作程序》规定,2008年7月1日后,将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向取得《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明》的低收入家庭出租满一年以上,且他处有住房的出租人,可以申请领取出租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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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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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补贴标准具体是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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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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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组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监察中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等有关部门联合对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抽查。对虚报租赁关系、未实际租房的承租人,从抽查当月起停发承租人的租房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停发出租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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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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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补贴发放程序

(一)申请

出租人作为领取补贴的申请人,在房屋租赁期限满整年时,到房屋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出租人及承租人二代身份证;

2.出租房屋的《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承租人出具的《**明》;

5.出租人他处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本人(含配偶)或出租人同户籍父母、子女他处住房的《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提供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证明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同户籍父母、子女或不同户籍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的房屋可认定为他处住房。

6.出租人本人开立的天津银行个人一般结算性账户存折。

以上证明复印件应当用A4纸复印,字迹清楚,严禁涂改。

(二)审核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出租对象及租赁期限等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1.出租对象审核

将承租人取得的《**明》与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核对。

经核对,出租人申请补贴对应的时间段,承租人享受租房补贴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申请;承租人已被停发租房补贴的,或出租人与承租人属于父母、子女关系的,应当认定为无效申请。

2.租赁期限审核

租赁期限认定原则: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按一年计算;租赁期限连续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按两年计算,以此类推。

(1)2008年7月1日前,承租人已取得《**明》且租赁双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期限起始时间按2008年7月认定。

(2)2008年7月1日后,有效租赁期限起始时间按承租人取得《**明》或办理租赁备案时间中较晚的月份认定。

(3)承租人退出租房补贴或被停发租房补贴的,有效租赁期限为租房补贴停发时间与认定的有效租赁期限起始时间之差。

(4)出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整年时,更换出租对象或出租房屋地点,或将出租房屋出售(置换)的,有效租赁时间不再累计计算。

3.确认审核结果

(三)补贴发放

市住保办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出租人补贴相关信息后,于收件当月进行程序性复核备案,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租人补贴款划至申请人开立的存折内。

出租人死亡的,原则上由配偶申领。申领时,应当提供出租人死亡证明;出租人无配偶的,由出租房屋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推荐领取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出租住房为共有产权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应当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其中一人申领。申请出租人补贴时,原则上应当由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中记载的作为出租人的共有人办理申请。该共有人可以委托其他共有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

出租人居住的住房被征收(拆迁)的,自征收(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出租人不再具备出租条件。出租人补贴可按出租人具备出租条件的时间进行计算。出租人具备出租条件的截止日期,以征收(拆迁)公告发布的日期为准。

出租人补贴额=补贴标准×具备出租条件的月份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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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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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操作程序》还要求,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租人补贴款划至申请人开立的存折内。同时,对三类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一是出租人死亡的,原则上由配偶申领。申领时,应当提供出租人死亡证明;出租人无配偶的,由出租房屋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推荐领取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二是出租住房为共有产权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应当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其中一人申领。申请出租人补贴时,原则上应当由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中记载的作为出租人的共有人办理申请。该共有人可以委托其他共有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三是出租人居住的住房被征收(拆迁)的,自征收(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出租人不再具备出租条件。出租人补贴可按出租人具备出租条件的时间进行计算。出租人具备出租条件的截止日期,以征收(拆迁)公告发布的日期为准。出租人补贴额=补贴标准×具备出租条件的月份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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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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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核方面,新《操作程序》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出租对象及租赁期限的审核工作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内。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出租对象审核和租赁期限审核,与原有要求基本保持一致。例如,要求将承租人取得的《**明》与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核对;租赁期限认定原则为: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按一年计算;租赁期限连续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按两年计算,并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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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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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本次新制定的《操作程序》中对出租人补贴资格认定要求进一步予以细化。明确提出,出租人应当是出租房屋的产权人(购房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一套住房原则上只能租给一户家庭。在租赁期限内,只能办理一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已申报为出租人他处住房的,他处住房产权人(承租人)不得同时将其作为出租房屋,申领出租人补贴。出租人将成套单元住房其中一间出租的,其他房间不能视为他处住房。非成套独用住房,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认定。出租人原则上每年度只能申领一份出租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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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吗 现在出租房子房主还能领导补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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