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89 | 浏览: 9894 |正序浏览 | 字体: tT
孔睿欣15801592883

博 士

Rank: 21Rank: 21Rank: 21

宝宝生日
2010-11-28 
帖子
14176 
1
发表于 2014-1-21 21:14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雀儿宝贝 于 2014-2-4 18:00 编辑

删帖等起诉

点评

紫晓馨  能不去就不去呗,不过如果去了,就见个工作人员就问一遍,妈网盗照片的事解决了吗。  发表于 2014-1-23 09:32
林雨蒙  雀儿给精武滑雪场的免费广告贴,竟然被不要脸的商家恩将仇报,盗用著作权和肖像权,还无耻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大家的耐心。  发表于 2014-1-22 10:25
林雨蒙  雀儿 发这个游记帖子没有错,就因为你总是跟大家分享优惠信息和游记攻略,才使得好多妈妈轻车熟路,大家感谢你还来不及呢。  发表于 2014-1-22 10:07
已有 1 人评分妈豆 收起 理由
暖洋洋@TJ + 50 首页推荐喽

总评分: 妈豆 + 50   查看全部评分

songduoer

大 本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2009-10-12 
帖子
2481 
支持亲的决定!等待结果!
孔睿欣15801592883

博 士

Rank: 21Rank: 21Rank: 21

宝宝生日
2010-11-28 
帖子
14176 
回复 雀儿宝贝 的帖子

原谅我的八卦心啊,哈哈,关心这种肖像侵权会赔偿多少呢??几万?十几万?还会更多 ...
还没解决呢,年前法院不受理了,中国法制不健全,肖像权貌似赔不了几毛钱
孔睿欣15801592883

博 士

Rank: 21Rank: 21Rank: 21

宝宝生日
2010-11-28 
帖子
14176 
回复 wennidea 的帖子

没结果,年前法院不接案子了,谢谢亲的关心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11-10-01 
帖子
1127 
亲爱的 未经本人同意他人盗用照片的就是侵犯肖像权!你留好证据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11-10-01 
帖子
1127 
就算雪场再好、这么不正规也不想去

Rank: 2Rank: 2

宝宝生日
 
帖子
以此类推,很多商家都如此。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09-11-13 
帖子
1171 
回复 sparrow_lxb 的帖子

绝对的侵权!毫无疑问。因为滑雪场未经当事人同意,就把照片用于商业活动了。如果想快速处理,可以先找一下所属镇政府的司法所,看他们能否进行调解。法院判决程序会慢一些。
孔睿欣15801592883

博 士

Rank: 21Rank: 21Rank: 21

宝宝生日
2010-11-28 
帖子
14176 
我是学法律的,但不是律师。估计妈网里应该有律师,找律师还是更专业些。 ...
嗯嗯,谢谢亲。亲觉得这种行为可以界定侵权了吗?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09-11-13 
帖子
1171 
谢谢亲,现在我们正在寻找一个愿意帮助我们整理思路的律师
我是学法律的,但不是律师。估计妈网里应该有律师,找律师还是更专业些。

点评

雀儿宝贝  嗯嗯,谢谢亲。亲觉得这种行为可以界定侵权了吗?  发表于 2014-1-27 09:59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删帖等起诉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