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学前〔2008〕6号
关于公布2008年天津市示范幼儿园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天津市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目标要求和学前教育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市教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规律,从实际出发,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了2008年示范幼儿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中,专家组严格按照《天津市示范幼儿园标准》和评审程序,对申报园所逐一进行认真、客观、全面的分析和评价。总共有21个参评单位通过了示范幼儿园的评审,但3个单位还需进行整改复查。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通过市级示范幼儿园评审的单位
红桥区第八幼儿园
河北区第十四幼儿园
东丽区第二幼儿园
南开区居华里幼儿园
静海县第一幼儿园
南开区实验学校幼儿园
河北区第十幼儿园
塘沽区渤海石油幼儿园
河东区第二十一幼儿园
河西区第十七幼儿园
红桥区第十八幼儿园
河北区扶轮幼儿园
汉沽区第一幼儿园
和平区第五幼儿园
河东区第三幼儿园
南开区第二十四幼儿园
北辰区集贤第二幼儿园
河西区第二十一幼儿园
二、通过示范幼儿园评审、需复查的单位
和平区第十三幼儿园
河东区第二十幼儿园
大港区第三幼儿园。
对于以上单位的评审意见将以书面方式予以反馈,对于2008年市级示范幼儿园的命名将另行文通知。
希望通过市级示范幼儿园评审的单位要发扬成绩,继续努力,进一步发挥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对于基本通过、需进行复查的单位,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严格按照示范幼儿园的标准,认真分析优势,梳理存在的问题,分层次、分类别、有步骤地进行整改。2009年上半年对基本通过、需复查的单位进行重点问题的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