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3 | 浏览: 624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小牛妈妈

学 士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宝宝生日
2009-07-11 
帖子
3039 
1
发表于 2009-12-9 16:10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刚才听广播里说,有一名H1N1重症孕妇在海河医院顺利剖腹产一婴儿 我们祝福她们吧 又看到了网上的文字报道,贴过来大家看看吧,增强信心   12月5日19:30,海河医院手术室内传出了“哇——哇——”响亮的婴儿啼哭声,一名健康的女婴来到世间。“母子平安”的消息让在场所有医护人员兴奋不已,喜悦充斥着病房内每个角落。因为这不是一次普通的剖宫产手术,生产的吴女士是一名甲型H1N1流感重症患者。目前,女婴各项指标均属正常,没有发现感染甲流;吴女士本人的各项生理指标均趋于平稳。   母亲住在重症病房 有望尽快出院   孩子各项指标正常 尚无甲流症状   据王主任介绍,孩子从出生到现在,医院已经给她按程序接种了乙肝疫苗、卡介苗等,也进行了身体评估,并在第一时间采集了咽拭子。从现在来看孩子的各项指标均属正常,也没有感染甲流。   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家组组长、海河医院吴琦院长也表示:“目前吴女士的各项生理指标均趋于平稳,且精神状态良好,相信会很快恢复健康。孩子只需再观察一段时间,如无异常情况便可回家。”   婴儿的母亲吴女士是海河医院“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房内的患者。据海河医院妇产科王主任介绍,病人在来到海河医院前已临近预产期,住进医院便处在待产状态。就在这时,吴女士出现持续发热、咳嗽,并伴有呼吸困难等症状,随后被确诊患上甲型H1N1流感。   12月5日,吴女士被转到海河医院独立感染病房进行治疗,由于预产期临近,同时加上路途颠簸,进入病房后便开始出现即将分娩迹象。院内专家立刻着手对患者进行检查,发现吴女士已经破水,必须实施剖宫产手术。   5日晚7点,手术开始。手术过程比较顺利,半个小时后,吴女士顺利生下一名重3400克的女婴。婴儿随后转入海河医院妇产科病房接受家属照顾。   昨天,记者见到了这名让海河医院全体医护人员牵肠挂肚的婴儿。孩子面色红润,呼吸均匀,睡得正香。随后,海河医院的医护人员来到独立感染病区,将孩子的照片交到正在病房内接受治疗的吴女士手中。看到孩子平安健康,吴女士非常激动,久久凝视着相片,不时向医生们询问孩子情况。她说:“女儿安全出生让我感觉很幸福,我会争取早日出院,尽快看到宝宝。”病区内的医护人员看到小宝宝的照片也非常高兴,他们纷纷拷贝下孩子的照片,希望这个可爱的小生命能给病区内所有患者和医护人员带来一份幸运和快乐。(每日新报记者徐杨) [ 本帖最后由 小牛妈妈@tj 于 2009-12-9 17:25 编辑 ]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宝宝生日
2010-01-12 
帖子
1997 
啊,是吗?是天津海河医院?我发现网上新闻不播天津的哦。你从哪里听到的?
咯咯哒

高 一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宝宝生日
2010-02-26 
帖子
351 

回复 1# 的帖子

祝福~加恭喜~!现在H1N1很严重的样子,很多还跟孕妇有关......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大家都要加油
乐乐妈

初 一

Rank: 11Rank: 11

宝宝生日
2010-02-10 
帖子
356 
看了这个消息真为这位孕妇高兴,所以大家也不要过分担心了,有症状不要硬挺着,还是找专业的人员看一下,没事最好,万一……也要抓紧治疗。祝各位亲们都能顺利生产!11rabbit01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刚才在广播里听到一名H1N1重症孕妇顺利生产(新增文字报道)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