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78910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122 | 浏览: 11756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11-5-23 
帖子
974 
1
发表于 2011-4-1 20:54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lovemybabyG 于 2011-7-30 21:34 编辑

...

已有 1 人评分妈豆 收起 理由
懒洋洋@tj + 10 首页热帖推荐

总评分: 妈豆 + 10   查看全部评分

童童妈

大 专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宝宝生日
2010-07-26 
帖子
1689 
我晕,为什么不让别人住家里啊,自己的丈母娘都不行吗。。。我坐月子的时候没请月嫂,是我妈妈和婆婆轮流来照顾我的,妈妈/婆婆跟我睡,老公自动睡到小屋去了,反正夜里孩子哭闹他也帮不上什么忙,这有什么的啊?亲还是和老公好好谈谈吧,都是为了孩子好,别弄得不愉快了啊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11-5-23 
帖子
974 
回复 精灵宝贝妈 的帖子

     这事我们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也好好谈过,也吵过,我还为这个离家出走过,都无济于事。等他回来了,我等软硬兼施再跟他说说。这事不提前解决好,月子里麻烦就大了。唉。。。
萌萌妈

初 二

Rank: 12Rank: 12Rank: 12

宝宝生日
2011-07-27 
帖子
244 
实在不行,你老公不让别人住你家去,那你就去你妈那坐月子不行吗?听说国外都不坐月子,是不是你老公也是这么认为,咱的体质可不一样呀,可别疏忽了
童童妈

大 专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宝宝生日
2010-07-26 
帖子
1689 
刚注意到,你们是跨国婚姻啊,那么观念不同就不奇怪了,亲也别太过于纠结,孕期要保持好的心态,不要把坏情绪带给宝宝啊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11-5-23 
帖子
974 
回复 精灵宝贝妈 的帖子

    唉。。。最后还是得解决,得有一方让步,让哪一方让步我都觉得心里有愧。谢谢亲的安慰,今天好好睡一晚,明天早晨就好了~
紫冰恋舞

高 二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2011-01-18 
帖子
486 
跨国婚姻,那就请老公尊重一下中国妇女坐月子的习惯吧,呵呵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11-5-23 
帖子
974 
回复 小兔宝2011 的帖子

     这个想法我也跟他说过,说不行我就去我妈那里。但是他也不同意,说一家三口好好的怎么就不能在一起。说我们虽然没经验但是会学着照顾好孩子。。。说实话他确实不太重视月子。当初我问他不请24小时月嫂,医院里晚上谁照顾我和孩子,他说晚上还要有人在那吗,难道不是护士照顾你们吗,说他姐姐生孩子住院的时候就没有家人晚上在那里。我的天呐,中国的医院能跟外国一样吗,中国的护士不给你脸子看就不错了,还指着他们照顾。。。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687 
观念不同真麻烦啊!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好难受。。。
快速回复
12345678910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