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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期待兔宝宝 于 2011-1-28 23:47 编辑
我目前怀孕5周,中心妇产的大夫说50天的时候做B超然后可以开诊断证明。
上网查了一些资料,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不能太早做,不能做太多次,对胎儿有影响。
不知道大家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一般整个孕期要做几次B超,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做的?开妊娠诊断证明必须通过B超的方式吗?
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
一般认为,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作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还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发生畸胎或死胎。当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孕期B超四次为好
怀孕早期:
在停经6周后,除了妇科常规检查之外,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宫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子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包块,结合其他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就可以考虑宫外孕可能。所以一般提倡于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明确是否是正常妊娠或双胎、葡萄胎等。
△怀孕中期:
在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可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大体情况。
在28周左右再复查一次B超,此时B超能够比较清晰的了解胎儿组织器官发育情况,从而了解胎儿是否存在畸形。如有畸形,此时中止妊娠(还需根据产科医生建议及相关政策),是比较适宜的。
△怀孕晚期:
在36周到预产期前做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和胎盘的功能,以及胎儿有无脐带绕颈,如果有羊水过少,胎盘钙化,胎儿脐带绕颈,需结合临床再考虑是否继续妊娠。同时B超可以根据胎儿的头径、骨骼的测量估计胎儿的体重,明确胎儿的胎位,来预测孕妇是否能够自然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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