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喜羊羊@tj 于 2015-7-31 14:24 编辑
2015年5月,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发布了《和平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想必这个政策,虎妈猫爸们都看过了吧,此政策一出,各方关于房价的讨论不绝于耳,今天咱们不讨论房价,只讨论苦心买来的学区房,能不能按预想的那样,能给孩子一个更高更宽广的平台,顺利入学?
此政策为试行,难免会有漏洞和不足之处,而且跨房管局、公安局户籍科、学校招生办等几个部门,这就需要各部门联合配合方能做到滴水不漏。孩子上学的事儿牵一发而动全局,关系到家长工作地点是否要换、老人是否要跟过去照顾孩子等等诸多方面需要事先筹划,哪怕一丁点儿疑问也可能酿成大错,那么怎么在现有政策有缺陷的情况下,尽可能的规避风险呢?
下面以在诚基中心买房的家长为例(只针对二手房做讨论,新房不涉及此类问题,三手房或以上问题太过复杂),我们在买卖过程中,会出现哪些可能会影响到孩子上学名额的情况呢?
先来了解一下耀华小学招生办的政策(电话核实的),孩子报名耀华小学时,需出示户口本和房产证,而且要求户口本和房产证上的监护人姓名一致。但现在还查不了房产证信息,系统还不完善,2015年10月份以后就能查了(我觉得应该是房管局、户籍科、学校招生办一起搞的一个信息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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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
【1】原业主是否在房子落户了?怎么得知准确的信息?
如果是二手房(非三手房或以上),确定原业主是否在房里落户过,有两个方法:
①跟原业主第一次面谈时或跟原业主、中介在签三方、交定金前,让原业主带上户口本,看一下他的户籍所在地【此法简便易行,推荐】
②交完定金或进行到以后的步骤,让业主拿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去户籍科查询自己的落户信息【此法可能引起业主烦感】(已确定不可以查房本以外的任何户籍信息,因此买三手房以上的同学们需要注意了哦)
【2】虽然经过核实,但还有两处漏洞:
①如果过户期间,原房主的孩子正赶上报名,此时房本在前房主手里。过几天再交易,玩这个时间差,我们该怎么办?(在此感谢“婧妹妹”提供思路)。这种情况目前能想到的只能等招生办出示细则弥补此漏洞(建议招生办从孩子入学起,每年都核实房本信息,如果上学期间有不符的情况,转学到耀华以外的小学读书,这样能规避交易期间发生的不诚信)
②假设之前有过下面的情况,原业主的房本找不到了,在房管局补办了一个,后来又找到最初的房本了,卖房时把新补办的上交了,最初的那个还在,这种情况下原房主是不是可以拿着这挂失的房本去办入学?(在此感谢“我不是我”提供思路)。这个情况,在学校具备完善的信息查询系统后,相信可以得到解决,即招生办在报名时核实房本与房管局最新的备案信息一致,可规避多个房本问题。
有些没有得到完美解决的问题,请大家踊跃分享,让家长们的困惑少一些,孩子入学更顺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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