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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09年3月买房的,当时还没登记,5月份登记的,当时总房款是75万左右,婆家出了25万的首付,贷11年,然后我俩一起还贷,购房合同上写的我们俩的名字,我上班比较早,公积金余额比较多有十一万,当时一次性给还进去了,老公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也就两万左右,也一起还进去了。我这个人比较大大咧咧的,所有的手续都是交给他们家去完成的,事后我也没问过,包括后来老公去取了房本,我都没看过,天真的以为购房合同上写的俩人名字房本就是一人一半了。结果前一阶段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突然发现房产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比例写的是60%,共有权证上是我的名字,比例是40%。当时就蒙了,特别难受,人家好多女的买房没出钱,房本还一人一半呢,我这儿怎么跟我算的这么细。后来我问我老公这个事情,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加上这个比例。姐妹门,我现在就想问一下,这个比例到底是什么时候确定的呢,买房时确定的还是领房产证是我老公私自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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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antracy 发表于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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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时候确定的,问的双方意见,还要写个字据之类的东西,交给房管局。而且我感觉一般都写一半一半,除非有要求。。话说你怎么不亲自去办房产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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