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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宝妈

初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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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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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7:5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简单@爱 于 2012-12-7 18:08 编辑

刚看到的新闻,人死了,医院赔了四万。。。。。。悲催。。。。。

这可是一尸两命啊!多少钱都赔偿不回来的!也许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子给毁了!

真心觉得愤怒!拍死那个医院的冲动都有了!两条人命还没维族人的一块切糕值钱!




丰都县一名孕妇临盆,打120急救电话,可丰都县董家镇中心卫生院的120热线工作人员以下雨路不好走为由,拒绝派车,结果孕妇不幸去世,死者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市三中院了解到,经法官调解,医院赔偿死者家属4万元。


据了解,去年12月21日凌晨5点左右,丰都县董家镇大垭口村孕妇赵亚红感觉要分娩了,丈夫董民生便拨打了丰都县董家镇中心卫生院的120急救电话求救。但值班医生以天还没亮、下雨天路不好走、车辆无法进村等理由拒绝出车。当天早上7时,赵亚红生下一名女婴,但胎盘一直没有脱落,并出现大出血。家人再次拨打董家镇中心卫生院120急救电话,医院仍拒绝出车。

无奈之下,家人和邻居只好用滑竿将赵亚红抬到距家5公里外的卫生院,抵达医院门口时,赵亚红不幸身亡。事发后,董民生将董家镇中心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今年4月12日,丰都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患者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董家镇中心卫生院没履行派车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董家镇中心卫生院有救死扶伤的义务。尽管当天是雨天,医院到孕妇住家有段泥泞路,车辆不能安全开到董家,具有不可抗力因素,但医院应派车开到距孕妇住家最近的地方等候。医院辩称下雨路滑,不能完全免除其违约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卫生院未及时派车与赵亚红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还认为,孕妇即将分娩并伴有出血,其家人应当预见到情况危急,在明知卫生院车辆无法到达,等了1个多小时才找人将孕妇送到医院,也有过错,也应承担责任。


据此,丰都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医院赔偿死者家属3万元。死者家属认为赔偿过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三中院。近日,经法官调解,医院同意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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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宝妈

初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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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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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医院怎么还有这种理由拒绝派车呢我的心情好难过
爱宝妈

初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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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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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来祝福孕妈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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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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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人命关天的事还有这么多理由不出120,会有报应的!!
✿浍儿✿

白银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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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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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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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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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孕妇=一块切糕~!
天怒人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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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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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什么世道啊!人命就这么不值钱,一块切糕都能要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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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爱  说的就是啊 什么都用钱来衡量  发表于 2012-12-12 14:44
筱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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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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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简单@爱  一声叹息  发表于 2012-12-12 14:45
爱宝妈

初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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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生日
201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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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什么世道啊!人命就这么不值钱,一块切糕都能要上价!
说的就是啊 什么都用钱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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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人命还没维族人的一块切糕值钱!120因为下雨天路不好走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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