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2 | 浏览: 406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pvt
涵涵

六年级

Rank: 10

宝宝生日
2009-02-23 
帖子
83 
1
发表于 2012-4-6 10:24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葵花宝典---防患于未然

  秘诀一:考察“正牌军”,即装修公司是否“证照齐全”。

  第一步---选择
  具有资质认证的装修公司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认证书。
  第二步---考察
  留意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中,是否有“承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这一项,还要留意公司有无正规的办公地点,是否能出具合格的票据等。
  第三步---评定
  通过考察装修公司做过的工程来评价它的设计和施工水平。

  秘诀二:认真审查报价单

  仔细考察报价单中每一单项的价格和用量是否合理。

  秘诀三:签订正式的书面装修合同

  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要清楚,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有关装修工程的质量条款、付款条款及验收条款。如在装修过程中变更部分装修内容,也应及时采用书面的形式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秘诀四:预防意外

  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因为这些装修公司都应为自己的员工上工伤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可通过保险得到补偿。

  秘诀五:保存证据

  一要注意保留证据,如合同、双方变更的书面文件及付款凭证等。二要保护好现场,如装修后的破损状况等。还可以采用公证或证据保全的方法保留证据。此外,出现质量问题后可委托装修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这些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及报告虽然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直接被采信,但却是有力的佐证。

  装修纠纷分四类合同纠纷很缠人

  1.关键词:合同纠纷双方过招

  回合一:不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或仅仅口头约定。
  很多消费者图便宜,不去找正规的装修公司,而是找所谓的“街边游击队”装修,在装修之前不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一些装修事项,发生纠纷时,很难说清是谁的责任。
  回合二:没有预防装修过程中的人身伤害。
  有些消费者没有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也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果发生装修工人意外人身伤害时,不但要负担伤者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还耽误了自己的装修。
  回合三:装修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装修合同。表现在:装修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做法去装修、使用非合同规定的装饰材料、施工中无故停工或者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等。

  2.关键词:质量纠纷双方过招

  回合一:装修工艺粗制滥造,施工质量低劣。
  回合二:装修破坏了房屋的主体结构或者是承重结构。

  3.关键词:服务纠纷双方过招

  回合一:装修后的维修服务不完善或不履行质量承诺。
  装修完工后,装修公司本应该按合同规定及时维修,但有些装修公司在发生问题时却左右推脱,或者敷衍了事,或者附加条件。还有的装修公司在保修期内根本就不保修。
  回合二:施工中的噪声扰民。

  4.关键词:经济纠纷双方过招

  回合一:装修公司对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的项目随意抬高价格。
  回合二:装修公司未按工期完成进度,消费者拒付中期款,装修公司停工引起纠纷。

  解决纠纷途径多调解是首选

  一旦装修纠纷产生,应根据纠纷程度,采用下述四种方法解决。
  途径一:当事人自行协商。
  途径二:主管部门或者市场调解。
  能够接受消费者投诉的机构主要有:装修公司或个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装饰协会、在其内部摆摊设点的家居市场等。此外,消费者协会也会接受此类投诉。收到投诉的单位多会采取调解的办法解决纠纷。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则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途径三:仲裁。
  如果装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签订了仲裁协议,双方均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途径四:诉讼。

麦麦妈

青铜长老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宝宝生日
2010-10-25 
帖子
20504 

每月论坛之星

谢谢分享
畅畅

博 士

Rank: 21Rank: 21Rank: 21

宝宝生日
2010-09-23 
帖子
11456 

公益勋章

亲,我们鼓励原创文章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装修留心眼、报价单、合同、保存证据一个也不能少 ...
快速回复

X

你选择的金额范畴属于普通装修,将会为你分派装修队,只提供平面设计图噢!

发布装修招标

装修零成本/免费提供服务;帮你找到最优秀的装修公司,让装修更健康,更放心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