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学前〔2009〕7号
关于命名红桥区第八幼儿园等21个单位为天津市示范幼儿园的决定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天津市学前教育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学前教育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市教委组织了第二批市级示范园的申报、评审工作。市示范园专家评估组按照《天津市示范幼儿园标准》,遵循科学发展规律,从实际出发,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原则,对申报幼儿园进行了评审。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和认真工作,评选出以下21个单位为天津市示范幼儿园:
红桥区第八幼儿园
河北区第十四幼儿园
东丽区第二幼儿园
南开区居华里幼儿园
静海县第一幼儿园
南开区实验学校幼儿园
河北区第十幼儿园
塘沽区渤海石油幼儿园
河东区第二十一幼儿园
河西区第十七幼儿园
红桥区第十八幼儿园
河北区扶轮幼儿园
汉沽区第一幼儿园
和平区第五幼儿园
河东区第三幼儿园
南开区第二十四幼儿园
北辰区集贤第二幼儿园
河西区第二十一幼儿园
和平区第十三幼儿园
河东区第二十幼儿园
大港区第三幼儿园。
希望以上幼儿园要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为我市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