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15 | 浏览: 1276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公主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宝宝生日
2010-05-05 
帖子
15486 

装修日志写手

1
发表于 2011-2-10 14:46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在网上,看到好多被拐儿童被破去路边向等红灯的驾车人乞讨……设想有哪个做母亲的人能忍心把自己的孩子穿上单薄的破衣在寒风雨雪里穿梭乞讨????孩子被冻的嗷嗷大哭也无法打动那颗被玷污了的慈母心!!!!如能碰见乞 丐儿童,各位妈妈们一定要拍下来给大家辨认。。。。


看到腾讯的--宝贝回家活动,深有感触~~通过大家的街拍乞丐儿童,已经成功解救了好多被拐儿童。。


  相信我们万能的妈网,也一定能做到!!!

各位妈妈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那些离开妈妈的可怜宝宝做一些自己的贡献~~~也行你的不经意一拍,就能帮助一个宝宝找到自己的亲生妈妈,能帮助一个妈妈脱离丢失孩子的痛苦~~~

     



公主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宝宝生日
2010-05-05 
帖子
15486 

装修日志写手

本帖最后由 糖妈糖爸 于 2011-2-10 14:55 编辑

看到别的地区的好心人们拍下来的乞丐儿童相片~~不知道是否有天津的~~

公主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宝宝生日
2010-05-05 
帖子
15486 

装修日志写手

本帖最后由 糖妈糖爸 于 2011-2-10 14:57 编辑

看着很让人心痛。。。。。。。。。。。。。。。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2009-11-26 
帖子
663 
本帖最后由 你把我灌醉sg 于 2011-2-10 15:53 编辑

帮顶,可怜的孩子,拐卖人口的应该千刀万剐!!
公主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宝宝生日
2010-05-05 
帖子
15486 

装修日志写手

你把我灌醉sg 发表于 2011-2-10 15:53
帮顶,可怜的孩子,拐卖人口的应该千刀万剐!!

是啊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宝宝生日
2008-07-09 
帖子
1673 
支持
公主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宝宝生日
2010-05-05 
帖子
15486 

装修日志写手

顶起来
芃芃

六年级

Rank: 10

宝宝生日
2010-02-01 
帖子
133 
强烈支持!
大团团

高 二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2011-05-04 
帖子
611 
本帖最后由 xinyaqiran 于 2011-2-13 15:29 编辑

希望被拐的孩子都能早日与父母团聚!!不再过苦日子!
人心都是肉长的,大家说,要是那些人贩子也有了孩子,他们的孩子也被拐卖了,他们会怎么想,怎么烙饼都不翻个呢,出来混总是要还得,等着遭天谴吧!这群WBGZ!!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10-03-02 
帖子
1409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宝贝回家--爱心接力】----帮助被拐儿童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