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 go 回复: 3 | 浏览: 1090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ann

高 三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宝宝生日
2010-02-04 
帖子
1596 
1楼
发表于 2011-8-29 09:55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周六我和老公闲聊,谈起来新婚姻法,他的一番话使我得到了一些感悟!我老公是学法律得,现在也从事法律工作,算是一个专业人事吧  !感悟如下:
第一:女人要自立,有一份稳定得工作,即使若干年后有了变故,至少可以养活自己;
第二: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不要为了家庭,孩子,老公过分牺牲自己!你的百分之百付出不见得能得到百分之伍拾得回报;
第三:如果陪嫁是登记之前给的,算是个人财产,登记之后如果没有单独说明(有纸制证明)那就是说算是赠予整个家庭的财产!这点很重要,希望亲们能够保留一些证明,避免日后出现变故;
第四:结婚以后买的房子,当然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即使房本上没有注明,也是共有财产;

Rank: 12Rank: 12Rank: 12

宝宝生日
 
帖子
240 
亲的老公是律师吗?

点评

dtgua  有这个资格,但是目前在企业里混!  发表于 2011-8-29 10:17
博涵妈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宝宝生日
2010-06-01 
帖子
6527 
本帖最后由 简单滋味rui 于 2011-8-29 10:18 编辑

恩,我感觉也是,自己得长本事,女人虽说在谋方面是很辛苦伤身,但是婚姻不能以大自然的规律来约定那些是应得那些事付出,想男女平等就得站起来挺着腰板说话,我家现在准备买房,开始我还四处问婚后是否属于双方的,铺天盖地的加上女方名字让我也迷糊了一阵,现在我不考虑这些了,没有意义,感情和钱不能相提并论,爱算谁算谁的吧,有本事自己挣去,别算计人家家的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2009-12-24 
帖子
834 
谁有不如自己有,即使是两口子也是这么回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也适用于家庭生活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
新婚姻法得一点小感悟
快速回复

友情链接: 搜优宝GEO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