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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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和老公的单位都给报销幼儿园的管理费(各单位报一半),所以每次交费后我们都会要求幼儿园给开报销凭证,也就是一张有财政局印章的收据,收据分为四部分,前两项都是管理费(夫妻双方各用一栏),后面是保育费和伙食费。我们也就用前两项,分别交给各自的单位,可是奇葩园长每次把两栏管理费都重复写我们一方家长的信息,这样我们只能一个人报销,也就是只报一半。明明是园长不明确票据的正确使用方式,还口口声声说这票就这样开,不给她计较了,也没多少钱。可是这园长还得寸进尺了,最近几个月都不给**了,起初说什么没票了,还没买,现在干脆说以后不给开了,这票她们不想买了。这算什么理由啊,你收了我的钱,不给我**,合理吗?我又没占你幼儿园便宜,我是在享受我应有的福利待遇,你有权剥夺吗?真是气死人了。请各位宝妈说说我该怎么办?和她理论到底?还是为了孩子就这么忍气吞声?(注:我们上的是一私立幼儿园)
谢宝妈们听我在这唠叨一通,也不知说没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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