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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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自认为不是个笨人,所以对于幼儿园的服务合同那是读的一个仔细
尤其是在描述 什么情况下交半个月的钱也是仔细斟酌
幼儿园条款如下:入园幼儿来园出勤连续十天以内(含十天),收保育费总额的50%
针对这样的描述我的理解是,出勤需要在连续的十天以内,不能月初5天,月末五天,所以比如1号到10号,这十天里 我们出勤了5天或者7天,就收取50%的保育费
今年五月份 我们只上了4天,就是周一、周二、周三都出勤了、周四没去,周五出勤,我理所应当的认为肯定只收取了半个月的保育费,结果缴费竟然让我们交1400(全月的保育费)
当时就觉得有问题,找到幼儿园会计,会计说 我们要求出勤必须连续。
所以我才回家找出幼儿园的合同,看到刚才那句话。
我的理解是 连续作为定语定义的是十天,而不是出勤,所以幼儿园没有要求我们连续出勤,而是要求在连续十天之内。
再说哪有我上五天就可以交半个月,这少上一天反而要交全月的呢
这样的问题同样出现在去年11月,但当时因为我么在幼儿园缴费卡里预存的金额比较多,所以也没注意到就划走了我们整月的保育费。
幼儿园难道就是认为家长不敢跟幼儿园较真就这么蒙人骗钱吗,前后两次一共1400元,我这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啊
我的个性是要去找幼儿园说理
可是我同事都劝我算了,孩子还要在幼儿园里上,就别较真了。
来这里八一下,你们说我要不要去找幼儿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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