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12 | 浏览: 1932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宝宝生日
2007-01-29 
帖子
476 
1
发表于 2013-3-4 11:45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2013年2月20日,事隔8天,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出台,在细则中,这样的两条信息吸引了大家广泛的关注:
  1、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2、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在“国五条”发布前,网络上曾有不少传言,传本次新政会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7成,贷款利率提高至1.3,现在细则发布,虽没有确定具体的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但不少网友坦言,近期不敢轻易下手购买二套房了,看看市场如何变化再定。改善型住房的香油们,你们是怎么考虑的呢?是继续下手还是等待些时间?

  记得2月22号,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主要针对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房,对楼市影响有限。但近期楼市遇涨价风潮,一个春节过后,不少楼盘每平涨价近5、6百,如此情况下,“国五条”的出台,是否会将这股上涨之风扼杀呢?香油们,大家来预测下,之后的两个月,常州房价是继续上涨呢还是稳步回落?
        也许有网友不懂这个差额20%是怎么回事,有人算了这样一笔账,贴出来给大家看看:
      
一套二手房,原来100万买,现以200万卖。按现政策,可按总额1%征个税,2万。按最新政策,差额20%征个税,20万。个税大增18万。还有其他税费。按最高标准算,这套房还要缴3%契税、5.6%营业税、2.4%中介费,相当于总房款200万的11%,即22万。加上个税,这套房累计交易成本达42万元。

 


Rank: 20Rank: 20

宝宝生日
2009-08-01 
帖子
3448 
我老公刚把一套房子卖掉,想换套大房,这下撞枪口上了,不知天津会怎么实施呀

Rank: 12Rank: 12Rank: 12

宝宝生日
 
帖子
284 
重大利好啊,房子直接涨20%。疯狂吧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1215 
我觉得会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的疯涨,有利于房市调控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宝宝生日
2009-02-05 
帖子
1515 
哎,看到这个政策,我突然感觉自己出了一声冷汗啊!!!20%!!
也许我去年把二套房狠心买了是多么的明智。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宝宝生日
null 
帖子
394 
哎,促进新房小飙升呀……这 控制的,控制的真是没话说了……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宝宝生日
 
帖子
511 
打压了二手房,刺激了一手房,新政出台,石头落地。房产中介哭了,房产商笑了,地产股要飙了。

Rank: 11Rank: 11

宝宝生日
 
帖子
209 
主要看是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规定限购投机的很少刚需为实力的更少,买方市场己成定局。二手房非常难卖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宝宝生日
2011-02-28 
帖子
652 
打压的是开发商,购房人少了,开发热情小了,投入市场的房子就少了,
炒房者不管,反正购房者承受,他是一口价。开发商没房子,他有房子,他牛逼。没有法律硬要他出吧,200万的房子政府收40万,那他可以卖240万啊。还是可以保证他有百分百的利润,爱买不买。
害苦的是穷苦人,以前穷买不起,现在穷还是买不起,就是要你永远是没有房的穷人。
相信ZF帮穷人?要么你见鬼了。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卖房要交的个人所得税又涨了 20% 20%呀 200万的房子42万的税费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