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生儿登记户口流程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公民申报出生登记: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及父母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承诺期限:出生一年之内,当场办结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需经派出所所长批准,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16周岁以上申报的,需经分局批准,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 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每本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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