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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津滕律师 于 2020-5-14 17:24 编辑
小学阶段入学。2020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7月26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等情况,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区要主动谋划,提前分析,认真研判,统筹协调好本区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确保稳定。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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